黎某诉赵某、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【(2019)粤0605民初18962号】,我所代理黎某一审胜诉。
黎某与赵某是多年朋友。赵某为其丈夫卓某经营所需,自2013年起陆续向黎某借款3800余万元。赵某定期支付利息、清理还款后出具借条。2019年5月,赵某书面确认借款700万元后,又口头向黎某借款20万元。
2019年8月,因赵某拒不偿还本息,黎某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(下称南海区法院)起诉,要求赵某及其丈夫卓某共同偿还720万元及利息。
2020年2月,南海区法院采信我方关于双方微信约定利息、涉案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,一审判决:赵某、卓某向黎某归还借款本金700万元,并按年利率24%的标准支付利息。我所依法维护了黎某的合法权益。